2、在各种预案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条件时适时组织开展有关应急演练。通过开展联合演练等方式,促进上下左右的协调配合和责任落实,使预案的执行单位和人员熟知各类灾害的应急响应标准程序和处置措施,明确各自职责,为及时发布各类灾害预警信息赢得宝贵时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要加强预案执行的监督检查,促使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切实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认真抓的防灾减灾运行机制,确保各项防灾减灾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全省海洋与渔业系统防灾减灾工作的有序进行。
三、努力夯实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工作基础
1、做好海洋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利用“国际减灾日”和“防灾减灾日”、“世界海洋日”和“海洋宣传日”等契机,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图书等多种渠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方式,切实加大对海洋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全社会的海洋防灾减灾和风险防范意识,大力提升公众认知度。
2、组织实施全省海洋防灾减灾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家海洋局的要求和已经制定的《浙江省风暴潮灾害防灾减灾示范区建设方案》,按照“管理规范化、预报精细化、评估标准化”的要求,建设浙江省风暴潮灾害防灾减灾示范区,初步构建海洋风暴潮防灾减灾业务示范体系,重点提高沿海重点区域的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和风暴潮预报技术水平,并加强应对风暴潮灾害的应急响应和指挥能力。
3、依托直属单位和国家业务中心的技术力量,开展我省海洋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工作,全面掌握我省主要海洋灾害的分布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海洋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定期核定沿海警戒潮位,着手制定我省海洋灾害区划标准,争取开展1-2个重点市区的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编制工作,为指导地方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合理布局,组织做好海洋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4、加强调查研究,各市要开展对海洋灾害变化规律的研究,推进因气候变化引发的海平面上升、灾害加剧、生态丧失等问题对策的探讨研究,组织本地区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评估工作,为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合理建议。
四、着力加强全省海洋与渔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