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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通知
(浙海渔安〔2010〕14号)


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今年1~4月,我省渔船水上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大幅度反弹,尤其是一次性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多发。截至目前,全省共发生较大事故8起,死亡(失踪)53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均比去年同期增加一倍多。如4月5日20时许,浙平渔0223船(钢质,主机功率294千瓦)在台州上大陈岛正东20海里海域(203海区8小区)与MELINA(美琳娜1号)发生碰撞事故,船上6名船员落水失踪。4月14日20时许,浙瑞渔01215船(钢质,主机功率294千瓦),该船锚泊于东经121°33′03″、北纬27°15′40″海域,被安提瓜和巴布达籍JADETRADER货轮撞沉,船上6名船员落水失踪。

  今年以来我省渔船水上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海上天气反常,大风、大雾、大浪及局地突发恶劣气候多发,渔船捕捞作业环境不良。二是浙江沿海航路和渔船习惯作业区交叉重合,加之浙江沿海商船通航密度和渔船作业、航行密度持续增大,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渔船与商船的碰撞机率增加。三是船东船长安全生产意识不强,值班瞭望不到位,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不能有效正确使用,应急处置能力缺乏等。

  为了遏制渔船水上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势头,现就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地结合实际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一、切实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深入细致开展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安全监管水平。提高渔船签证率、登船检查率、编组管理有效率、渔船值班登记率、违规处罚执行率,遏制渔船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全省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各地要在5月10日前完成对本辖区渔业生产经营单位、渔民和其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环节的安全生产自查,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渔业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5月中旬我局将对各地安全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突出防碰撞事故的针对性教育。针对当前严峻的渔船水上安全生产形势,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对今年8起事故引起高度重视,遏制事故高发态势。及时将8起事故通报给各乡、各村及各渔业公司,做好警示教育工作,提高渔民思想意识。并请基层渔船安全管理组织对回港渔船的船东船长进行适时教育,要求渔船出海作业不要单船锚泊休息,不要在主航道附近锚泊;锚泊时一定要做好值班、瞭望、通信值守工作;在恶劣天气、雾季等能见度条件差的情况下,渔船要远离习惯航线作业或锚泊;平常天气条件下,在习惯航线附近作业的渔船要高度警惕,切实做好避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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