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10〕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2010年南宁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所称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危岩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根据全市的地质环境条件增加如下相关灾种:地基不均匀沉降、区域地下水位下降、采空区地面沉陷,膨胀岩土地基胀缩、管涌、矿坑突水,水库浸没,垃圾填埋或采矿造成的地下水污染等。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统计和分布情况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统计,截至2010年3月30日,全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802处,其中市区136处,市辖六县共666处。市区136处隐患点中,滑坡69处、崩塌54处、地面塌陷7处、地裂缝5处、泥石流1处;六县666处隐患点中,滑坡294处、崩塌353处、地面塌陷13处、地面沉降2处、地裂缝2处、泥石流2处。2006年以来全市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地质灾害共7起,死亡13人。
市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范围:丘陵区、低山区、岩石山区、岩溶区,快速环道沿线、五一路西段国凯铝业东侧、嘉和城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沙田五象岭住宅小区、仙葫开发区、凤岭新区、东沟岭新区、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内公路和柳沙半岛英华路、邕江沿岸、建筑施工工地、采石场、矿山采矿区、采空区,水库坝区、垃圾填埋区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的地区。
各县地质灾害隐患点主要分布范围:丘陵区、岩石山区、岩溶区、江河沿岸、公路沿线、山坡建房、建筑工地、采石场、矿山采矿区、采空区、厂矿抽排地下水区域、水库坝区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