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拆除楼体、墙体上杂乱设置的商业牌匾、户外广告。
(四)拆除树木、电线杆上设置的牌匾。
(五)清理地面上乱摆乱放的落地灯箱。
(六)拆除沿街两侧单位墙体、围栏上设置的陈旧破损的公益宣传广告牌。
(七)整治和规范未经批准的一店多匾和牌匾附带广告内容以及存在超大、超宽、材质低劣等问题的季节性水果批发牌匾。
(八)整治户外广告设施画面破损和空板问题。
(九)及时清除和本色覆盖非法广告。
五、整治标准
(一)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和门面装饰无乱设置、违规设置和影响消防安全问题。
(二)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和门面装饰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做到版面平整、边框规整、安装牢固,无空置、无破损、无污迹、无褪色,亮化设施无断亮、无残损。
(三)商业牌匾和门面装饰整齐划一,牌匾基本达到“三齐”(上檐齐、下檐齐、版面齐)。
(四)非法广告得到及时清除和本色覆盖。
六、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从2010年4月19日开始至6月19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9日至4月25日):各城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制定具体整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做好思想发动,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二)检查自改阶段(4月26日至5月5日):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和门面装饰,逐一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或拆除,同时全面安排清刷和覆盖非法广告。
(三)专项整治阶段(5月6日至6月13日):对不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或拆除的,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非法广告清刷和本色覆盖工作全面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6月14日至6月19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通报整治成果,制定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专项整治摆在重要位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务必使专项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二)严格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治理力度,突出重点,对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要重点督办,落实到位,切实达到整改一批,拆除一批,不走形式、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