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季度末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的任务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加强指导,确保目标任务按计划进度进行,并按照规定时限将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四、完成标准
(一)领导重视,任务明确。各县(区)制定工作方案及进度推进计划,层层分解任务指标;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台帐清晰,措施得力。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转移就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职业培训管理台帐齐全;积极开发就业岗位,建立新增城镇就业岗位基础台帐。
(三)完成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的目标任务。各县(区)要按照《南宁市2010年20件为民办实事项目目标责任分解表》的目标任务,按计划进度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
五、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新增就业岗位6万个,是一项重要民心工程,是建设和谐南宁,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举措。各县(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尤其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出发,继续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重点考核。
(二)完善就业援助机制,统筹抓好三类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的长效机制,拓展“南宁市12333就业援助呼叫系统”服务功能,加大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不断加强就业服务的针对性,重点抓好大学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三类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
(三)以创建创业型城市为载体,促创业带就业。要贯彻落实国办发《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和我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创业政策体系和目标考核体系,全面推进全民创业。扶持发展一批返乡创业人员示范基地、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示范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创业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业带头人,搭建创业交流平台,组织创业交流会,形成互动创业、互助创业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创业项目库建设,组织创业项目推介会,进一步提升自主创业引导力和影响力。壮大创业专家团队伍,积极为创业者提供创业前指导和创业后续服务,引导和带动全民创业,形成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为用工单位提供就业服务。要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的作用,跟踪做好新建项目的服务工作。建立联系项目、联系企业的制度,深入各项目和企业,围绕需求做好各项目各企业的劳动用工、技能人才培养、社会保险、权益维护等有针对性的服务,在服务项目、服务企业中拓宽就业渠道,做好岗位与人力资源需求的对接,为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为实现社会充分就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