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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自2005年商务部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农家店作为一种新的商业业态迅速在全市广大乡镇和村落诞生、发展,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缓解农民“买难”“卖难”、促进农村消费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市农家店建设也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建设、轻管理,重数量、轻质量,功能不全、流通不畅等问题,影响了农家店作用的有效发挥和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通知》(商建发〔2009〕164号)精神和省政府关于在2010年底前基本实现村村有农家店的目标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市“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成果,加快推进农家店标准化建设,切实构建起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现就深入推进全市村村农家店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加快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的要求,以改善消费环境、扩大农村消费、支农便民惠民为目的,以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为手段,充分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契机,加快农家店和配送中心建设,尽快形成以配送中心为支撑、县(区)中心店为龙头、乡镇农家店为骨干、村级农家店为基础,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着力构建农村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和再生资源回收农村四大流通网络体系。

  二、建设目标

  在巩固前四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坚持改造和新建两手抓,确保在2010年底前实现标准化农家店覆盖全市所有的乡镇和行政村、每个县(区)至少有1个为农家店提供服务的配送中心的目标,形成城乡一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管理规范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提高农村流通的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三、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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