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
(巴府办发[2010]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确保我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巴中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巴中市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号)和全国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我市200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并达到预期目标,按照《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川府办发电[2010]12号)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和依据
(一)工作任务。通过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依据《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进一步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各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二)工作依据。按照
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21号)(以下简称《规范》)为工作依据。各地要严格按照《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查处整改、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全面采用新版《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版《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确保卫片执法检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执法检查效果。
二、检查范围和工作分工
(一)检查范围。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覆盖我市行政管辖区域,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统一督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