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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我市残疾人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为重点,以改善和提升残疾人生活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与此同时在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涌现出一大批时代特征鲜明、影响广泛的扶残助残先进典型。
  为表彰扶残助残先进,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高尚美德,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决定授予市文明办等100个单位“齐齐哈尔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李鸣镝等100名同志“齐齐哈尔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扶残助残的高尚事业中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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