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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继续规范药品集中上网阳光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强化网上监督和重要环节现场督查,进一步规范购销双方行为;规范诊疗服务和收费行为,积极推进按病种付费工作,改革药品加成办法,强化对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各种乱收费、乱加价等问题,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推动探索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严格执行《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眉府办发〔2010〕18号)规定,强化工作监管,确保“新农合”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用。

  (五)加强对学校服务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的规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违规有偿补课问题;修订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严禁组织学生统一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问题;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服务和收费行为,坚持学生自愿和不盈利原则,坚决纠正采取强制服务和收费的办法牟取利益问题;严格执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监督管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二、继续抓好专项工作,巩固深化专项治理成果

  (一)继续治理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督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分析评估,逐步建立食品风险监测体系;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二)继续治理公路“三乱”问题。深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执法行为,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设站或上路检查,加强和规范各类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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