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
(莆政办〔2010〕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09]131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莆政综[2009]106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将《莆田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各自分工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五日
莆田市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任务分解方案
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根据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制定居家养老服务中长期发展规划。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老龄委其他成员单位
二、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和网络
1.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市政府成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全市居家养老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具体工作由市直相关单位抓落实。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
协办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2.建立和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1)鼓励和支持社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餐饮服务等机构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卫生、优惠的服务。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协办单位:市老龄办
(2)提供医疗保健服务。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应主动承担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提供上门随访、送医、送药、体检等优惠服务,建立健康档案和开设家庭病床等服务,到 2012 年,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在城市达95%,农村达60% 以上。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