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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的通知
(莆政办〔2010〕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2010-201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实施方案
(2010-2012年)

  为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建设环境优美的宜居城市综合体和加强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工作,实现市委提出的“保护壶山兰水景观、突出荔林水乡特色、建设生态环保家园、打造滨海宜居城市”总体目标,特制定《莆田市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的实施方案(2010-2012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城景相融的“环保都市”目标和“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莆田”主题,坚持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园林绿化活动,突出实施绿色城市、绿色村镇、绿色通道、绿色屏障“四绿”工程,扎实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把莆阳大地建成山川秀丽、环境优美的滨海宜居城市。

  二、建设原则

  (一)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按照“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联动,整体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绿化协调发展,用三年时间分期实施,力争实现“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的绿化目标。

  (二)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根据不同的资源条件和环境条件,因地制宜规划相应的建设内容,进一步扩绿增绿;突出重点、突出特色,结合宜居城市建设、新农村建设、港城交通网建设和主要溪流流域综合治理,认真实施“四绿”重点工程。

  (三)坚持生态优先,注重实效的原则。规划建设内容要以身边增绿、改善生态环境为前提,同时兼顾兴林富民,实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

  (四)坚持造改并举,建管并重的原则。既要大力植树造林,增加绿化面积,又要强化森林经营,改造低质低效林分,提高森林的综合效益;既要加强城乡绿化,又要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加大绿化执法力度,确保植树成效,巩固绿化成果。

  (五)坚持政策引导,公众参与的原则。要创新机制,实行谁绿化谁受益、谁管理谁得利的新机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工程建设。

  (六)坚持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原则。在市绿化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下,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相关的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合力推动“四绿”工程建设发展。

  三、重点工程

  (一)绿色城市

  1.建设目标:围绕“打造滨海宜居城市”这一目标,以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和省级绿化模范县(单位)为载体,大力发展城市森林,加快城市和县城绿化、美化、园林化建设,构建城区绿美相拥、城郊森林环抱、林水相依、林路相连、山水辉映、各具特色的城市绿地生态系统。到2012年全市城市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36.2%提高到38.2%以上,绿化覆盖率从42.99%提高到43.3%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9.05平方米提高到11.7平方米以上。仙游县城规划建成区绿地率由现在的26.1%提高到30%以上,绿化覆盖率从30.2%提高到36%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6.22平方提高到8.5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区2个,省级绿化模范县区3个,绿色工业园区10个,绿色军营10个,绿色校园90个,绿色社区10个。

  其中:2010年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区1个,绿色园区3个,绿色军营3个,绿色校园30个,绿色社区3个。

  2011年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1个,全国绿化模范县区1个,省级绿化模范县区1个,绿色园区4个,绿色军营4个,绿色校园30个,绿色社区4个。

  2011年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区1个,省级绿化模范县区1个,绿色园区3个,绿色军营3个,绿色校园30个,绿色社区3个。

  3.建设重点:2010年,完成一批精品公园和园区绿地建设,重点实施绶溪公园、泗华水上公园、人民公园、延寿公园、南湖公园、浅水湾公园、体育公园和东圳路口、新街口广场、凤凰、塘里小游园、市羽毛球馆、延寿路口、“宋家香”的绿化,加大城市内河景观建设,营造东郊、西洋、下黄等沟河水系两侧荔枝林带。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48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5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0公顷。仙游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5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3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3公顷。

  2011年,继续抓好城区公园绿地建设,缩小各区间的差距,突出实施木兰陂公园、土海湿地公园、西河公园、滨河公园、建设木兰溪大桥匝道、荔港立交桥、红旗闸的绿化,建设阔口、沟头、南门、龙桥等小游园和涵西水上乐园。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5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1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5公顷。仙游县城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4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1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公顷。

  2012年,进一步完善城郊公园绿地建设,加大已建绿地的维护管理力度。突出建设荔港、江滨、青山、丽水、秀屿、沙堤、苏塘公园和囊山、五候山生态绿地、植物园,抓好凤凰山广场、高新广场、城隍庙、湖滨、荔城、涵江、秀屿片区绿化,完善南北洋荔枝林防护林景观带,对道路、工业园区、变电所进一步扩绿增绿。城市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40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0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12公顷。仙游县建成区新增绿化覆盖面积16公顷,新增绿地面积12公顷,新增公园绿地面积5公顷。

  4.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莆田军分区、市经贸委、市教育局和有关社区等单位配合。

  (二)绿色村镇

  1.目标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以及生态文明村建设,以“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为载体,积极引导农民利用“四旁四地”(村旁、宅旁、水旁、路旁,宜林荒地、低质低效林地、坡耕地、抛荒地)等非规划林地,种植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到2012年,全市乡(镇)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的15%提高到18%以上,人均公园绿地由2平方米提高到5平方米;村庄所在地绿化覆盖率由现在12%提高到15%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由现在1.5平方米提高到3平方米以上。

  2.建设任务:选择在集镇,特别是中心镇、中心村和生态区位重点的村(居委会)开展绿色村镇创建活动。2010-2012年计划创建绿色乡(镇)18个,绿色村庄200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30处,基本实现每个乡(镇)及50%的行政村都有1处以上的公园绿地。

  其中:2010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71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2011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71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2012年,创建绿色乡(镇)6个,绿色村庄64个,重点建设乡村农民公园休闲绿地10处。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港利、阔口、下黄、后卓、沙堤、苏塘、江口、笏石、渠桥、东庄行政村等10个农民公园,建成卓坡、南门、下磨、镇海、沁后、大埔等村(居)休憩绿地,绿化村主干道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3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省级和市级示范村做到“村村有公园绿地,村村有绿色长廊,村村有花园式庭院”。

  2011年,着重建设国欢、西郊、石庭、东仙、前云、烟墩山、后洋、西徐、秀屿等10个农民公园,建设荔枝、龙眼、枇杷林带,休闲生态林带等,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50%行政村做到村在林中,路在林中,桥在林中,房在林中。

  2012年,继续完成码头、宝胜、东进、东峤、龙山、洋边、东泉、貂峰、白云、温东农民公园等10个农民公园,建设木兰溪森林休闲带、秋芦溪竹林休闲带、延寿溪园林景观带,村主干道绿化示范段10条,种植珍贵树示范片10片,每个示范村至少有农户庭院绿化50户花园式庭院,力争有60%行政村做到乡村林茂粮丰、庭院花果飘香、道路绿化成荫的绿色村庄。

  4.牵头单位:由市建设局总牵头。绿色乡镇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绿色村庄由市委农办牵头组织协调落实。

  (三)绿色通道

  1.目标要求: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绿色通道建设的通知精神,以开展“绿化林荫道,造福兴化人”活动为载体,着力提高公路、铁路交通主干线沿线绿化美化水平。对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两旁20-30米,铁路、国道、省道等交通干线道路两旁10-20米,县、乡道沿线两旁3-5米以上范围内,有条件绿化的地段全面建成沿线绿化带。到2012年,全市已通车的高速公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继续保持100%,国省道可绿化里程绿化率由89.8%提高到95%以上,铁路可绿化里程绿化率达95%以上,县乡道绿化里程绿化率由40%提高到6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完成公路、铁路绿化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360公里,其中:铁路绿化88.55公里,高速公路绿化215.03公里,国省道绿化279.89公里,县乡道绿化60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绿化169.6公里。

  2010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20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56公里。

  2011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20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63.6公里。

  2012年,完成公路、铁路两侧绿化200公里,城市交通主干道内外侧绿化60公里。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已建成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红线外两侧森林景观带,营建荔港、城港、仙港、荔涵、荔园等14条绿色长廊。建设交通岛、互通区绿化、植被更新,营造大花树种,彩化树种,季相树种,构筑一道道绿色的生态线、风景线、致富线。

  2011年,重点建设高速公路,国道、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两侧绿色风景线,营造涵港、滨海大道、东兴大道、壶兰路、木兰路等30条道路景观林带,建设公路沿线节点绿化平台,构筑生态屏障,打造生态景观,描绘通道美景。

  2012年,重点建设公路、铁路、城市交通主干线的绿色景观带,注重建设滨海北路、新一路、新三路等12条道路绿色景观,加大路边片林建设,加快道路防护绿地、林带建设,形成带、网、片,构筑森林通道,打造生态长廊。

  4.牵头单位:由市交通局牵头组织协调,市高速办、市铁路办、市公路局等部门负责公路、铁路红线内的绿化建设;红线外由各县(区、管委会)、乡镇政府负责。

  (四)绿色屏障

  1.目标要求:大力推进我市沿路(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交通主干线沿线一重山)、沿溪(木兰溪、秋芦溪流域一重山)、沿库(东圳水库、外渡水库、古洋水库、金钟水库一重山)、沿海(临海山地一面坡、沙岸从海水高潮位向陆地延伸200米、泥岸从海水高潮位起向陆地延伸100米),环城(城市周边一重山)的造林绿化和封山育林,积极营造混交林、优化林分结构,打造成具有水土保持、涵养水源、减灾防灾、美化环境等多功能的绿色屏障。到2012年,全市沿路、沿海、环城一重山的宜林地绿化程度达到90%以上,沿溪、沿库一重山的水土流失治理率提高到90%以上。

  2.建设任务:2010-2012年,全市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万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9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万亩。

  其中:2010年,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1.2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6万亩。

  2011年,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1.2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6万亩。

  2012年,完成“四沿一环”造林绿化1.6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8万亩。

  3.建设重点:2010年,重点建设东圳库区绿色阻拦带30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10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造林1.1万亩(其中:更新造林0.6万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0.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6万亩。

  2011年,重点建设外渡、金钟库区水源涵养林带30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10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造林1.1万亩(其中:更新造林0.6万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0.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6万亩。

  2012年,重点建设古洋水库等水源涵养林带30公里,退果营造阔叶林1000亩;完成沿路、沿溪、沿海、环城一重山造林1.5万亩(其中:更新造林0.8万亩、稀疏林地补植和坡耕地0.7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0.8万亩。

  4.牵头单位:由市林业局牵头组织协调,市水利局(水土办)、市农业局等单位配合。

  四、职责分工

  (一)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人民政府

  各县(区、管委会)、乡镇(街)人民政府是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的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承担相应的建设任务,并负责落实土地、资金、劳力等事宜,协调各部门扎实推进工程建设。

  (二)市绿委成员单位和有关部门:

  1.莆田军分区:牵头负责驻莆部队和武警部队的营区绿化,积极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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