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5月21日)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0〕13号)要求,从2010年4月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党的建设中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奋力推进“两个加快”为主题,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实践特色,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其他经常性工作,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生机活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
二、明确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努力在以下四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一)在推动科学重建、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进展。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大力开展“铭记党恩、奋发自强”主题教育,进一步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规律性和德阳市情的认识,紧紧扭住发展第一要务,抢抓重大机遇,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带头将感恩情怀、奋进热情投入到推动科学重建、科学发展上来,为推进“两个加快”、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二)在促进社会和谐上展现新气象。紧紧围绕和谐美好新家园建设,大力弘扬抗震救灾精神和“东汽精神”,进一步组织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带头参与和谐社会建设,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更加深入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做好化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生产生活环境;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应急管理机制,在重大突发事件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冲锋在前,坚决捍卫国家和人民利益,进一步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