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的若干意见
(2010年5月12日 深发〔2010〕4号)
为促进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文交所)加快发展,搭建服务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投融资平台,推动文化产业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支持和促进深圳文交所发展制定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支持和促进深圳文交所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深圳文交所的发展目标
(一)重要意义。文化产权交易市场是文化产业要素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文化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将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提供重要的战略支撑。建设深圳文交所,推动文化产权进场公开、公平、公正交易,为文化企业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技术等文化产权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是培育我国文化产业流转市场的战略性举措。深圳文交所的建设,有利于加强文化产权保护,有利于促进文化创意成果转化,有利于推动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支持促进深圳文交所的发展是我市承接和实施国家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我市为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开辟新路的探索实践。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创造条件,为深圳文交所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二)发展目标。以建设立足深圳、对接港澳台、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中心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交易机制,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创新交易方式,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文交所,培育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品牌,切实把深圳文交所建设成为与“文博会”配套、交易活跃、功能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完善的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二、准确把握深圳文交所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一)政府引导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既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培育、引导、规范、扶持文化产权市场方面的积极作用,又要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体,发挥市场机制在提高效率、改进服务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形成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良好机制。
(二)突出深圳特色与服务全国相结合。着眼于与“文博会”相配套,突出重大项目、创新型项目、“文化+科技”项目的产权交易和文化进出口贸易,加强与港澳台合作,形成具有深圳文化产权交易品牌特色、服务全国的高层次投融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