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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综合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方案的通知


  负责人:                 经办人:

  附件8:
  莆田市从事采挖、运输海砂的船舶、机动车辆
  及自制泡沫船筏调查摸底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船(车)主姓  名

船名号

或车号

总吨位(吨)

船体材质

用 途

持证

情况

所在镇、村

        
        
        
        
        
        
        
        
        
        
        
        
        
        
        
        

备注

(1)、本表由各乡镇负责调查填报,经县(区、管委会)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填报本表时应按船舶、机动车辆、自制泡沫船筏进行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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