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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船(车)主姓 名
船名号
或车号
总吨位(吨)
船体材质
用 途
持证
情况
所在镇、村
备注
(1)、本表由各乡镇负责调查填报,经县(区、管委会)审核汇总后报送市整治海上非法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填报本表时应按船舶、机动车辆、自制泡沫船筏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