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联通、电信等公司要积极拓展GPS卫星定位服务业务,提高服务功能和质量,建立健全GPS使用状态信息、资费使用情况告知等服务制度。
五、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建立健全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每月公布全市机动车性质为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其他校车及号牌种类为拖拉机号牌的机动车等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等详细信息。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将重点车辆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同级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及时督促交通运输、公交等企业通知相关驾驶人限期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交通运输、建设、农业(农机)等行业安全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督相关企业(单位)对违法驾驶人的处理、再教育等落实情况。
公安、交通运输、教育、旅游、保险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立的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动态监控信息平台,实现GPS卫星定位安全服务系统部门间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强化道路运输安全动态监管。
六、进一步强化高速公路交通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本级政府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演练。
公安高速交通管理部门要针对高速公路交通特点,与高速公路公司研究利用高速公路监控设施,建立适应高速公路网络化管理需要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高速公路联动协调管理机制。要充分发挥高速公路12122报警中心的作用,健全由路政、交警和监控人员联合值班的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中应急车道快速通行管理,严格查处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违法行为;合理部署警力,强化路面巡逻管控工作。
高速公路公司要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会同气象、公安高速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强气象信息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高速公路预防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等的交通管理预案和道路通行秩序管控、现场急救、人员转运等快速应急处置机制,要与公安高速交通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卫生、公安、消防、交通、安监等单位每年组织1~2次应急处置演练,健全应急处置有效联动工作机制,提高快速应急处置联动、路面清障等方面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