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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07年-2010年)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1.学校类别指: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得分情况”指区县级示范校评定的得分数;3. 此表高校不填;4.此表可复制。
附件3: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名单排序表
区县:
序号
学 校 名 称
学校类别
得分情况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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