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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2007年-2010年)认定工作的通知

  注:1.学校类别指:中学、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2.“得分情况”指区县级示范校评定的得分数;3. 此表高校不填;4.此表可复制。

  附件3: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推荐名单排序表

  区县:      

序号

学 校 名 称

学校类别

得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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