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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2010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着力推进九个重点改革试验项目建设

  重点推进孝感市“两型”社会建设示范区项目、咸宁市武汉城市圈(咸宁)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黄石市黄金山“两型”社会先行区建设项目、武汉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改革试验专项、鄂州市城乡一体化(长港)示范带工程、黄冈市化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等六个重点改革试验项目建设。同时,积极抓好潜江市小龙虾产业一体化和循环经济改革试验项目、仙桃市南城新区“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项目和天门生态产业园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三个改革试验项目建设工作。建立重大项目责任制,纳入省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严格履行授资协议,出台《改革试验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省预算内资金有关管理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度管理。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加强检查评估考核。(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着力推进部省合作共建

  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部省合作共建推进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指导意见》,深化部省合作共建的内涵。全面签署部省合作共建协议,力争省政府与国家部委和单位建立部省合作共建机制实现全覆盖。细化部省合作共建内容,争取把城市圈改革发展纳入国家有关部委和单位的中长期规划和“十二五”规划,争取先行先试,争取政策、项目、资金支持。健全部省合作共建机制,抓紧建立部省会商机制,实现部省改革发展思路对接、工作互动,保持沟通渠道和工作平台长期有效。部省合作共建成果向城市圈九市延伸,落实到各市改革试验的具体工作和建设项目。城市圈九市和三个观察员县市可通过签订厅市合作协议,加强部省共建、省市联动,形成推动改革试验的工作合力。(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观察员县市、省直各部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城市圈综改办)

  七、着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

  全面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制定具体时间表,建立重点项目责任制。具体工作由省重点办负责统筹协调。

  (一)“两型”产业项目。

  180万吨乙烯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牵头单位:武汉市)

  2武汉-孝感临空经济区项目。启动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武汉市、孝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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