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以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武汉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工程为契机,完成大东湖“两型”社会示范区规划编制工作,大力推进生态水网项目建设,探索水生态修复与治理新模式。整合大东湖地区的生态、文化和旅游资源,积极支持华侨城欢乐谷的开发建设。(实施主体:武汉市)
(五)建设梁子湖生态旅游示范区。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推进梁子湖区域保护与开发,探索跨区域湖泊保护与开发新模式。出台梁子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完成梁子湖区域空间规划、交通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总体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实施主体:武汉市、鄂州市、咸宁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
各示范区建设要明确具体示范内容,编制实施方案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快发展改革步伐。省直有关部门要根据示范区建设需要,在政策、规划、人才、资金等方面给予充分支持。城市圈综改办要建立和完善示范区管理制度,形成申报、审批、挂牌、支持和考核运作程序,实行规范化管理。在五个省级示范区建设的同时,城市圈各市可从实际出发重点建设一个市级示范区。
四、着力推进五个重点工作
继续实施《武汉城市圈五个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任务和工作要求,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一)以产业双向转移为重点,推动圈域产业优化整合。进一步完善城市圈产业优化转移和合理发展政策,研究制定项目税收分成细则。细化年度产业转移工作方案,指导城市圈九市尽快制定产业转移目录和时间表。加强各市开发区(工业园区)规划和建设。总结推广有关工业园承接武汉产业转移经验,探索建立城市圈九市各具特色的产业培育发展框架,促进产业优化整合。(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经信委、省财政厅)
(二)以完善快速通道为重点,加快圈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努力形成一小时经济圈。开展综合交通枢纽衔接试点,加快通道、连接线路和站场建设,努力实现换乘无缝对接。加快城市圈城际铁路建设,争取年内开通武汉至咸宁城际铁路,尽快启动天、潜、仙城际铁路建设计划。推进港口资源整合改革,加快推进武汉新港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汉江(兴隆至汉川)航道整治工程、武穴件杂货码头、中石油码头等项目。(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