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创新。以建设武汉区域性金融中心为重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继续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吸引金融机构向武汉集中。尽快理顺金融管理体制,加快推进圈域金融一体化。筹建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争取组建大型金融控股集团。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金融办、人民银行武汉分行)
(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中央有利于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财税政策,努力建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税体制。探索建立资源型地区替代产业发展和环境治理基金。开展城市圈重点流域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进一步探索发行环保彩票。推进资源税、环境税制度改革。继续研究和推进地方税制改革试点。(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环保厅)
(五)推进国土体制改革创新。建立健全集约用地激励、倒逼和考核机制。支持武汉市硚口区开展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改革试点。加快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推进以武汉为中心的城市圈统一土地市场建设。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实施“迁村腾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省级土地储备中心。(实施主体:城市圈九市;牵头单位:省国土资源厅)
三、着力建设五大示范区
(一)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点项目。实施支持创新企业的税收政策。加快东湖“人才特区”建设步伐。支持东湖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新型研究机构。(实施主体:武汉市;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
(二)建设武汉东西湖区综合性示范区。整合东西湖区保税物流中心、全国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园等一批国家级试点资源,集中开展“两型”社会建设示范。明确思路目标,提高规划水平,完善示范区实施方案及相关专项方案。加快改革创新步伐,探索“两型”产业、生态环保、智能化、信息化、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模式。重点在循环经济发展、水生态治理和修复、武汉综合物流枢纽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化试点、赛马赛事及赛马彩票发行、城乡一体化等方面策划大项目,建立“两型”示范项目库。(实施主体:武汉市)
(三)建设青阳鄂大循环经济示范区。依托武汉青山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推进青山-阳逻-鄂州大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探索跨区域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编制高水平示范区实施方案,着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推进一批重点循环经济项目建设,在节能减排、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等方面开展改革试验。(实施主体:武汉市、鄂州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