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意见的通知

  4深化煤矿专项整治。对列入全省关闭的煤矿,因设备设施等原因没有关闭到位的,应在2010年5月底前全部关闭到位。要针对顶板、透水、瓦斯、运输等事故多发环节,加强监管监察,积极推进煤矿资源整合、改造和重组,强化基础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努力减少煤矿事故。

  5推进矿产资源整合。依法取缔关闭无证无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小矿,落实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跑车、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措施。继续整顿治理小型露天采石场“一面墙”开采,督促企业按照规程开采。继续抓好尾矿库专项整治的检查验收工作,督促企业治理和关闭病、险、危尾矿库,确保全部持证运行。

  6继续推进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的化工企业的搬迁工作,推动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

  7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药物的抽检工作。落实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严禁“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改变工房用途)现象和超量储存。

  8积极开展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及粉尘专项治理。努力推进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普查和网上申报工作,初步建立企业职业危害情况数据库,把职业安全健康监管工作纳入规范化监管轨道。

  9继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排查治理危险路段以及治理超员、超载、超速和酒后驾驶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管理,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继续抓好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场所为重点,以建筑消防设施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安全整治。认真开展建筑施工防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治理,整顿生产建设过程中的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以包代管问题。进一步深化民用爆炸物品、水上交通、电力、文化、教育、旅游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切实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活动,利用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2认真组织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在我心中”职工演讲比赛、安全文化下乡、安全生产先进管理方法推介、“安全生产楚天行”、发送安全短信等活动,形成“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3继续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强化就业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确保“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继续加强对政府负责人、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