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发展绿色和有机农产品。围绕自治区农产品区域规划布局,以优势农产品产业带为重点,集中建设一批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一体化,加快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步伐。把发展绿色、有机农产品与农产品品牌建设相结合,依靠品质打造品牌。
四、加强对农产品的全程监管
(一)强化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相关单位的监管责任,确保在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各环节、各阶段都置于严格有效的监督之下,严禁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抓好农产品生产源头管理,强化对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投入品使用的监管。加强对农产品生产、收购、加工、包装、储运、保鲜、流通、销售等各环节的全程质量监管和出疆(境)检验检疫,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品质和安全。建立产品质量识别标志,大力推行产地标识管理、产品条形码制度,做到质量有标准、过程有规范、销售有标志、市场有监测,打牢农产品品牌发展基础。
(二)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管。做好品牌农产品商标、标识、域名的监督管理和依法保护工作,开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开发和保护工作。坚持扶优与打假相结合,严厉打击假冒品牌农产品商标和标识的违法活动,保证品牌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定期对品牌农产品进行跟踪监测,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消费者投诉和擅自扩大、转让、冒用品牌农产品称号的,要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坚决杜绝砸牌子现象。
五、为农产品品牌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配套服务
(一)全面深入进行宣传推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采取专栏节目、新闻发布(电视直播)、专题报道、网上农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推介品牌农产品和品牌企业,在全社会营造“宣传品牌、支持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以区外市场为重点,组织参加各类展销会和网络营销,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地集中宣传品牌农产品,提高国内外消费者对新疆品牌农产品的认知度,扩大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和帮助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加强横向、纵向宣传,拓宽宣传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正确引导消费,提高品牌农产品的竞争力。
(二)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制定《新疆特色农副产品指导目录》,用以加强品牌农产品认定、市场交易认同和规范平台建设。增强企业的品牌保护意识,推行主渠道营销配送,改进防伪技术,建立市场监控体系等,防止出现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现象。在条件具备的地方和目标市场,推进品牌农产品专柜和专业市场建设,防止鱼目混珠,用法律手段保护品牌。各级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不断完善打假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规范秩序,维护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