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
(苏农工办[2010]3号)
各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30号)和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农民工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139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2010年工作要点要求,围绕农民工在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需求,应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农民工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现就加强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加快实现 “两个率先”和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苏的总体目标,顺应统筹城乡发展的新要求,着力健全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基础工作,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为农民工融入城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功能
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应具备管理服务、权益维护、文化教育、党团活动等四大功能,为广大农民工提供八项基本的公共服务。八项服务内容包括:
(一)提供就业信息服务,为农民工和用人单位搭建双向选择的平台,实现供需有效对接。
(二)提供职业培训服务,为农民工提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工就业能力。
(三)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适应农民工社会保险的参保和转移接续需求,办理缴费和转移接续手续。
(四)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辟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五)提供相关公共服务,为农民工提供计划生育、计划免疫、医疗、子女义务教育、居住登记、政策咨询等公共服务。
(六)提供党(团)组织管理服务,使农民工党(团)员能够参加正常的党(团)组织生活。
(七)提供宣传教育服务,为农民工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及城市生活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服务。
(八)提供文化娱乐服务,为农民工设置综合文化娱乐设施,积极组织农民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