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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高等学校、省综治委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迅速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国综治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决定组织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法委紧急通知精神,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各级党政领导的政治责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各级党政领导、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严格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确保全省学校安全、师生安全。
  二、工作目标
  排查和掌握可能危害社会安全的危险人员,明确管控责任人,落实稳控措施,加强教育疏导,严密防范其铤而走险实施危害社会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学校及周边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督查内容
  一是学校及周边治安防范情况。学校及周边的治安排查整治和巡逻情况,学校警务室或治安亭的设立情况,学校周边的警力情况。
  二是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学校校园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人员是否充实,门卫值班、校内巡逻等情况。
  三是校舍安全情况。属D级危房的是否拆除,在从事教学及其它活动的校舍中是否仍存在危房。
  四是消防安全工作。是否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是否齐备,消防通道是否安全、畅通。校园内电网、煤气管道铺设及电器、煤气设备等基础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
  五是学校及周边的环境情况。校内是否开设经营性网吧,学校的房产和设备是否有开办网吧,学校周边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的商业网点、摊点、网吧,非法经营的文化娱乐场所,有害印刷品和音像制品。
  六是校车管理。校车是否有统一标识,是否有超载、超速和使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等违规违章现象。
  四、督查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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