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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双证)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心理咨询师(双证)认证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精神,为认真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10〕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2010年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要点》的要求,努力适应职业教育健康、和谐、稳定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心理健康辅导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决定从2010年起铺开层级开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心理健康咨询师(双证)认证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要求
  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普通大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乡镇成人学校)从事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的教师,也可根据学科教学以及各项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每校必须遴选3-5名教师参加该项认证培训工作。要求各级各类职业学校选拔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善于做学生思想工作和在实际工作中有一定经验的老师参加培训。
  二、培训形式与内容
  认证培训工作运用北京华夏心理教育平台,心理咨询师证书培训时间为半年,该阶段培训主要以远程学习为主,进行网上辅导、网上交互式答疑,辅以不少于6天48学时的面授学习。 心理咨询师具体培训内容为:基础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变态与健康心理学、心理测量学、咨询心理学、心理诊断技能、心理测验技能、心理咨询技能等。
  心理咨询师实务技能等级证书培训时间为400学时,主要是网上学习。培训内容为: 心理咨询师基本功训练、团体辅导、叙事治疗、认知治疗、森田疗法、焦点解决短期心理咨询、心理咨询师个人成长等。
  三、考核方法及结业待遇
  参加认证的教师经过培训后,于每年5月或11月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成绩合格即可获得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实务技能等级证书。
  四、培训要求
  开展心理咨询师认证培训工作,是全面加强中职业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并落实攻坚计划,确保中等职业教育攻坚工作每年都有新成果。我厅研究决定将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教师心理咨询师认证培训工作列为年终督导评估的重要条件,届时将派督导组进行核查。按照上级要求,凡已获得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已持有心理咨询师证书的教师须将证书复印件上报河南省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同时上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备案)的必须参加心理咨询师实务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获得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实务技能等级证书,确保专兼职心理教师持“双证”(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心理咨询师实务技能等级证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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