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断探索油茶产业发展新模式
(一)鼓励农民大力种植油茶。巩固林权制度主体改革成果,切实维护农民对油茶林地的合法承包经营权。培植油茶种植大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油茶协会,鼓励农民通过专业协会或合作社开展联户种植,实行品种、育苗、管理、采摘、销售“五统一”,所得收益按照股份或协议分配,提高农民生产组织化程度和规避市场风险的能力。
(二)实行多形式联合开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鼓励和引导广大农民通过林地入股、企业投资开发、利润分成等方式,开展油茶原料林基地建设,或者企业依照协议对农户种植高产油茶给予资金和技术扶持,农户将茶籽销售给加工企业,实现利益共享。积极鼓励通过招商引资等方式,吸引外资及其它社会资金参与油茶产业的开发。
(三)支持油茶加工企业规模开发。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招投标、租赁等方式,依法取得集体或个人所有的连片丘陵岗地、荒山荒地的林地使用权,实行规模种植和开发,提高集约经营水平。企业劳动用工应考虑主要从当地聘请,增加属地农民务工收入。引导企业在油茶良种使用、精细栽培管理、精深产品研发等方面加大投入,建立油茶产业科技园,实现资源培育基地化、经营管理集约化、生产加工一体化。
五、加大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一)建立政府投入引导机制。从2010年起,省财政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全省油茶产业的发展,重点用于高产油茶良种苗木繁育基地、高标准油茶林示范基地建设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的通知〉》(发改农经〔2009〕2812号)要求,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基础上,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退耕还林及其后续产业项目、造林绿化“一大四小”工程、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水土保持、防火林带、科技创新等项目资金,大力扶持油茶产业发展。各市、县(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油茶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
(二)落实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各级金融机构要积极为油茶企业并购重组提供贷款支持,财政优先给予贷款贴息。中央和省用于支持林业发展的贴息贷款,优先支持油茶产业发展。建立面向广大农民、种植大户的油茶小额贷款扶持机制,加快推行高产油茶林林权抵押贷款,对以“公司+农户”形式新造高产油茶基地的企业,优先给予贴息贷款扶持。认真落实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籽,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由茶籽进行粗加工制成茶籽油及茶籽粕等副产品;对从事油茶新产品的选育、油茶林的培育和种植、油茶籽的采集和粗加工的企业;对油茶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对经认定的油茶高新技术企业等,都要认真落实有关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