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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是适应新时期消防工作发展需要、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保障工程”、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消防事业发展的“重点工程”、加强火灾防控的“基础工程”,切实摆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狠抓落实。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分解目标和近期工作重点,落实配套措施,保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各项工作分阶段稳步推进,如期实现各项目标。

  (二)强化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户外视频、楼宇电视、车载广告、橱窗标牌等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标准,切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积极构建面向政府、部门和社会单位的三级培训网络,大力实施消防“明白人”工程,重点培训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组织者、指导者和社会单位消防工作落实者,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示范带动。要按照“分类建设、重点培育、稳步推进”的原则,结合实际,根据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的不同方面,分别选定不同类别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重点培育,树立典型,全方位打造示范单位。要善于发现总结先进经验并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全面推广,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指导和推动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实施。

  (四)严格责任奖惩。各级政府要逐项细化分解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目标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督导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每一项工作要坚持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考核、有验收,形成严格监督、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要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制度,每年自上而下分类组织检查考核,将综合考评的结果与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评先评优相结合,做到奖优罚劣。省政府将每年对各省辖市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对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2012年年底进行总体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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