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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2010-2012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4.提升消防执法服务能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大力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公安部门消防监督管理水平。坚持从严执法、从严管理,建立公安部门各警种、公安派出所联合执法机制,充分运用停产停业、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严惩无视群众生命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阳光执法、热情服务,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消防电子政务,完善网络执法信息平台;大力推行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根据审批项目特点和服务对象需求,努力提供高效率和人性化的消防服务;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成立消防技术服务队,深入社会单位提供消防技术咨询和消防安全评价等服务;大力开展执法“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坚持警务改革、提升效能,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工作,将消防工作作为公安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绩效考核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消防文职人员辅助消防检查制度,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经培训考试合格,全省具备辅助消防检查资格的文职人员分别达到总数的30%、50%和80%。

  (二)突出重点防控,实施严格科学管理。

  1.强力推进社会单位“三会三化”建设。以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重点,在全省社会单位广泛开展“三会三化”建设,配套出台“三会三化”建设和考评验收标准,全员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人员,分类打造样板,逐级强力推进。2010年所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达标,2011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50%达标,2012年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全部达标。

  2.从严管控火灾高危场所。把超大规模商场市场、大型公共娱乐场所、大型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大空间、大跨度、超规范设计的场所作为火灾防范的重中之重,按照“从高从严管理、超常措施防范”的原则,强化日常管理措施,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实行首席消防监督员和首席灭火指挥员制度,每月开展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实地实战演练。在火灾高危场所大力推广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声光警示诱导装置、新型防火阻燃材料等消防新产品、新技术,切实以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

  3.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根据本地火灾规律和重大节日、重点时段的消防工作特点,坚持常态化检查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适时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和地下建筑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强力整治火灾隐患。强化全面清理和夜间清查,大力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出租屋以及商业密集区、车站周边地区等消防“乱点”,严防亡人火灾发生。针对建筑消防设施合格率低、人员密集场所采用可燃有毒材料装修等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专项治理和消防产品打假活动,加大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验和违规装修材料强制拆除力度。2010年要围绕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消防安保,持续开展“守护中原”系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各级政府每年要确定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政府领导分包、媒体公示曝光等措施,确保年内整改销案。对公安部门依法提请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在接报后10日内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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