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莆政综〔201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莆田市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莆田市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加大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尽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闽政[2007]3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0〕7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9]87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房改房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2]16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廉租住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重民生的要求,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扩大保障性住房覆盖面、实现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应保尽保为目标,全面加快我市廉租住房建设,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确保完成中央、省下达我市廉租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任务,统筹规划,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分段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