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莆政综〔2010〕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机构、高等院校:
莆田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是国务院划定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区内断裂构造发育,具有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破坏性地震。近年我市周边地区陆续发生中强地震,并时常遭受到台湾强烈地震的波及和影响。面对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为保障我市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闽政〔2010〕10号)和全国、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提高监测预报、综合防范、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港口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积极配合省地震局“地震预警与烈度速报系统”在我市实施应用,逐步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和在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农村抗震民居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市、县(区、管委会)地震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公众应对地震的能力明显增强,普遍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二、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一)提高地震监测预测能力。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密切关注我市的震情动态。加大投入,推进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地震监测信息网络资源优势和综合效益。加强群测群防,不断提高会商水平,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二)健全地震灾害信息报送机制。规范震情灾情及相关信息管理,完善地震应急新闻发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及发布渠道,切实提高地震信息速报的公共服务水平。对群众报告的宏观异常,及时组织专家深入调查核实,并在网站上公布调查结果,防止地震谣传,保持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