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201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环办[2010]3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能力,推进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按照环保部《关于印发<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的通知》(环办〔2009〕5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201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
(2009-2011年)201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09-2011年)》(以下称《行动计划》),使《行动计划》的实施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完成对十堰市、潜江市、咸宁市、孝感市、恩施州、天门市六个城市及所辖县(区)环保部门和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贯彻落实《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制度》,在用环境监测实验室主要分析仪器设备、自动监测仪器设备(水质、空气)、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以及对环境监测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的检查,了解掌握各级环保部门和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质量管理情况,进一步推动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检查内容
(一)《
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情况
1.监测机构内部是否建立了监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履行了监测质量的职责。
2.监测机构是否按时通过了监测资质认定复查评审,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否有效和持续改进。
3.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规范收集和实际采用情况、有证标准物质的使用与保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