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龙山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10〕55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龙山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莆规荔[2010]17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和经公示的《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龙山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用地范围:东至规划交战东路,西以南少林路和荔园路为界,北抵荔涵大道,南临延寿溪和木兰溪。规划总用地面积约544.3公顷。
二、同意规划方案根据片区路网结构和用地布局,将片区分为159个地块作为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按照基本地块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和要求;同时,在实际建设中,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基本地块进行再划分或合并。
三、福建荔城经济开发区龙山小区开发建设时,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要切实保证公共绿地的实施,严格控制道路绿带和河岸绿带的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