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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湖北省环境监测质控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考核方式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重要湖库、重要河流段面的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由省站统一向被考核各监测站发放考核样,各监测站对考核样进行分析,对分析数据三级审核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省站。
  (四)考核时间
  省站于六月初统一向被考核各监测站发放考核样,各监测站于七月底以前将分析数据报送省站总工办。
  (五)分析方法和质量控制
  分析方法采用技术规范规定的国家标准分析方法。质量控制执行《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中的有关规定,监测数据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六)报告编制
  被考核监测站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比对考核报告上报省站总工办,报告应包含三个测量值、分析方法、工作曲线、空白值、仪器运行条件等内容。由省站对数据进行汇总,并于9月份完成全省环境监测质量比对考核报告。
  二、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比对考核
  为加强我省自动监测站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强化自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开展我省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比对考核工作。
  (一)考核工作内容
  分别抽取7家地表水自动监测站和空气自动监测站,考核项目水站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气站为二氧化硫。抽测考核名单见表2。

  表2 空气、地表水自动站抽测考核一览表

序号

考核内容

考核项目

被考核监测站

1

地表水自动监测站

高锰酸盐指数、氨氮

襄樊、钟祥、天门、汉川、鄂州、荆门、洪湖

2

空气自动监测站

二氧化硫

襄樊、钟祥、天门、汉川、鄂州、荆门、洪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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