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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批复
(莆政综〔2010〕54号)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呈报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请示》(莆规荔[2010]19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和经公示的《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规划用地范围:东起涵港快速路,西至荔港大道,北抵梅山大道,南止黄北大道、泌头海及天马山,规划总用地面积445.57公顷。

  二、同意规划方案根据片区路网结构和用地布局,将片区分为130个地块作为规划控制的基本地块,按照基本地块确定规划控制指标体系和要求;同时,在实际建设中,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基本地块进行再划分或合并。

  三、莆田市黄石工业园区(三期)开发建设,应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编制具体地块的规划设计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要切实保证公共绿地的实施,严格控制道路绿带和河岸绿带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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