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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0年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0〕12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的《2010年度闽江、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2010年度闽江、九龙江流域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
(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一、主要目标

  闽江、九龙江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控制,沿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闽江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95%以上,其中富屯溪、建溪、闽江南平段和干流福州段分别达95%以上,沙溪段达90%以上;九龙江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90%以上,其中北溪龙岩段达85%以上、北溪漳州段(含河口)达90%以上、西溪达95%以上。闽江、九龙江流域设区市、县(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分别达95%、90%和85%以上,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初步形成流域生态良性循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发展态势。

  二、重点任务

  2010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约19.9亿元,重点推进五大工程164个项目(具体见附件1);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约8.3亿元,重点推进五大工程80个项目(具体见附件2)。

  (一)饮用水源保护。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加快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拆除水源保护区内污染和破坏水源的设施,开展县级饮用水源保护规划编制,规范水源保护区建设。闽江计划投入2.30亿元,重点实施建阳市狮子山水源地整治、闽清县白石坑水源地污水截污等24个水源保护项目。九龙江计划投入1.23亿元,重点实施龙海市前线水库饮水保障工程、温水溪支流保护与整治等13个水源保护项目。共建设截污工程21.3公里、水源保护区围网等隔离设施43.2公里,为47个水源保护区建设标志牌。

  (二)养殖污染整治。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两禁区”规定,全面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拆除工作,加快禁养区外规模养殖场的污染治理,加强先进技术推广,防止出现污染反弹。闽江流域计划投入4.48亿元,重点推进延平区杜溪流域畜禽污染综合整治、光泽县凯圣生物质发电项目、连城县生猪养殖业污染综合整治等21项工程。九龙江流域计划投入1.06亿元,重点推进新罗区生猪养殖污染深化治理、漳州市12家养殖户“零排放”养猪技术推广、厦门市畜禽养殖基地建设等7项工程。

  (三)工业污染整治。结合污染减排,加强工业(含建筑饰面石材行业)污染整治,加快推进工业开发区、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工业污染排放监控。闽江流域计划投入3.21亿元,重点推进尤溪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南纸3万吨/日污水处理厂新增三期(深度)处理工程、顺昌县榕昌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离子膜烧碱一期节能技改项目等50项工程。九龙江流域计划投入0.6亿元,重点推进厦门惠尔康食品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工程、盈晟纸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龙翔有限公司雨污分离系统水管网建设等16项工程。

  (四)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和要求,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和垃圾处理厂建设,年内实现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目标;推进集镇污水集中处理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闽江流域计划投入8.13亿元,重点推进大田县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福州连坂污水处理厂建设、顺昌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等43项工程。九龙江流域计划投入4.39亿元,重点推进厦门石渭头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龙岩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漳州市东区污水厂脱氮改造工程等12项工程。

  (五)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推进矿山整顿、水土流失治理、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整顿规范河砂开采,落实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要求,加强重点库区水葫芦及漂浮垃圾的清理工作,开展小流域污染整治,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引导和推动县市及乡村开展生态创建工作。闽江流域计划投入1.75亿元,重点推进福州市闽江流域矿山整治、三明市沿江两岸造林绿化和生态公益林管护、南平市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连城县河道采砂整治等26项工程,完成50家水电站最小下泄流域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实现联网,新创建20个以上生态乡镇和15个以上生态村。九龙江流域计划投入1.06亿元,重点推进漳平市九龙江流域造林绿化与生态林建设、厦门大屿岛白鹭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能力建设、平和钟腾旧铜矿尾矿库治理、新罗区河道采砂整治等32项工程,完成46座水电站最小下泄流域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并实现联网,新创建20个以上生态乡镇和15个以上生态村。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的意见》和《福建省重点流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市、县政府环保工作年度考核,今年开始组织对闽江、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上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和省级流域治理补助资金安排依据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为当地环境质量负责的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强化对2009年未完成项目和2010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对2009年未按时完成的项目,要采取措施尽快完成。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

  (二)认真落实污染减排措施。严格按照省政府下达的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明确年度削减目标,落实具体削减项目、完成时限和责任部门等。进一步完善减排项目档案,实行项目定期调度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掌握项目进展和污染物总量削减情况,确保减排项目按期建成投运。加强源头管理,所有新、扩、改建项目所需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从现有企业实施减排的总量中调剂解决。流域所有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持证排污。对未完成总量减排指标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水量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60%,或已建污水处理设施无故不运行、在线监控设施安装不到位的地方以及未按要求建成污染集中治理设施、未依法开展区域环评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环保部门将暂缓审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项目。对不按计划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或者管网配套年度任务的市、县(区),省发改委、国土资源厅还要暂停当地城建项目立项、用地的审批,省里不予安排城建类政府性补助资金。

  (三)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明确投资主体。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督促企业落实污染治理资金。各级政府要加大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和城市污水管网等环保基础设施的投入,完善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扶持重点项目实施,提高资金效益。各市、县(区)政府要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专款用于流域整治。省环保厅、财政厅要积极探讨生态补偿等新措施,在转移支付的增量资金安排上考虑上游地区的主体功能布局和交界断面水质情况。

  (四)严格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贯彻实施《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统一监管职责,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切实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环境保护工作,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各地制定的相关政策要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扰环保正常执法活动。要落实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政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或干扰执法、执法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监察部门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五)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重视环境安全,保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建立专业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和现场应急环境监测、监察、信息传输仪器设备和通讯设备及防护设备。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对流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有关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发现船舶引发的水污染事件,还要报告海事管理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处置。要加强环境安全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停产整治或搬迁、关闭。

  附件:1.2010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2.2010年度九龙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

  附件1
  2010年度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时限

当年任务

投资(万元)

责任单位

监督单位

总投资

当年
  计划投资

一、饮用水源保护

23469

23029.39

 

1

三明东牙溪水源地周边中村乡生活污水管网建设

2010.12

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实现截污率100%

30

30

中村乡政府

三元区政府

2

大田县坑口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

2010.12

坑口水库饮用水源地水库网箱清理

110.8

110.8

大田县城区地表水厂筹建指挥部

大田县政府

3

宁化、泰宁、将乐、沙县、尤溪等地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隔离设施建设

2010.12

宁化寨头里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3000米防撞墙;泰宁际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1500米防护拦网;将乐漠村溪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和1公里隔离设施;沙县第一、二、三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警示牌;尤溪大池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界标

233

233

寨头里水库管理处、际头水库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自来水公司、沙县水利局

各有关县政府

4

宁化县石壁镇隆陂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流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

2011.12

建设污水治理工程、沼气工程、隔离设施,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

380

100

石壁镇政府

宁化县政府

5

泰宁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及上游环境综合整治

2010.10

完成8个乡(镇)饮用水源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保护区内现有的牛栏、笋榨等与保护饮用水源无关的设施

100

100

各有关乡(镇)政府

泰宁县政府

6

尤溪县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

2010.12

洋中、汤川、联合等3个乡镇57亩农田退耕还林和植被恢复

130

130

各有关乡(镇)政府

尤溪县政府

7

明溪、沙县、尤溪、大田等地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及隔离设施建设

2010.12

明溪沙溪、夏阳、夏坊、枫溪等4个乡,沙县南霞、郑湖、南阳、湖源等4个乡,尤溪联合、汤川、溪尾、中仙、台溪、坂面、八字桥等7个乡,大田建设、华兴、济阳、吴山、武陵、谢洋和梅山等7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宣传牌设立及建设镇高云水库2560米、吴山乡牛沟岭水库870米围网建设

190

190

各有关乡(镇)政府

各有关县政府

8

南平市照溪第二水源一期建设

2010.12

完成一期工程

18825

18824.59

南平市照溪供水有限公司

南平市政府

9

安丰水厂水源保护区上游延平区常坑流域综合整治

2010.12

禁建区治理5家养殖场

120

120

延平区环保局

延平区政府

10

建瓯市七里街新区水厂饮用水源整治与防护

2010.12

完成水源一级保护区一重山的绿化工程

100

100

瓯宁街道办事处

建瓯市政府

11

建阳市狮子山水厂水源保护区截污及污染整治

2010.12

建设南林村生活污水截污工程1.5公里,搬迁水源保护区内饮食餐馆8家

1000

1000

建阳市建设局

建阳市政府

12

光泽县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污染整治

2010.12

搬迁水源保护区内活性炭厂、碗筷清洁厂等2家企业;水源保护区上游10公里启兴萤石精选厂整体搬迁及尾矿库建设

560

560

光泽县鸾凤乡政府、光泽县环保局、启兴萤石

精选厂

光泽县政府

13

武夷山市石雄水厂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

2010.12

完成保护区内农村面源污染整治

50

50

武夷山崇安街道办事处

武夷山市政府

14

武夷山市梅阳溪、岚谷乡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

2010.12

完成保护区内农村面源污染整治

100

100

上梅乡、岚谷乡政府

武夷山市政府

15

建阳市小湖镇饮用水源保护

2010.12

水源保护区截污工程(建设生活污水截污管3.5公里,农田污水截污管4公里及一座5000立方米污水收集坝)

360

200

小湖镇政府

建阳市政府

16

顺昌县大历镇饮用水源暨400亩生态林保护

2010.12

完成

60

60

大历镇政府

顺昌县政府

17

浦城县濠村乡、忠信镇、九牧镇、水北街镇、富岭镇、仙阳镇、万安乡、枫溪乡等8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程

2010.8

濠村乡溪口河建拦河坝200米,储水池1个5000立方米,一级保护区防护网2公里;忠信镇水源保护区内农田绿化,征用一级保护区内17亩农田;九牧镇水源保护区内农田绿化,征用一级保护区内17亩农田;水北街镇、仙阳镇、万安乡水源一级保护区防护网2公里;富岭镇保护区内农田绿化,征用一级保护区内6亩农田,建设防护网1公里;枫溪乡保护区内农田绿化,征用一级保护区内2亩农田及2亩居民用地

370

370

各有关乡(镇)政府

浦城县政府

18

光泽县止马镇自来水厂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整治

2010.12

建设防护栏3000米

50

50

光泽县止马镇

自来水厂

光泽县政府

19

政和县澄源乡澄源村饮用水保护区整治

2010.12

修筑排污坝2座、排污渠1条、退耕还林等

113

113

橙源乡政府

政和县政府

20

邵武、建瓯、顺昌、政和等地乡镇饮用水源保护标志牌及隔离设施建设

2010.12

邵武市张厝、桂林、金坑,建瓯市水源、龙村、徐墩、吉阳、小桥、玉山、顺阳,顺昌县洋墩、高阳、岚下、郑坊,政和县城区及外屯、岭腰、杨源、澄源等19个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警示牌、宣传牌建设

138

138

各有关乡(镇)政府

各有关县政府

21

闽清县白石坑、塔山水厂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生活污水截污工程

2010.12

建设完成2530米污水截污沟建设将生活污水引至保护区下游排放

150

150

闽清县政府

福州市政府

22

古田县桃溪水库双山等村建设村厕、垃圾处理池等设施

2010.12

完成9个自然村10个公厕、10个垃圾处理池建设

90

90

城东街道

古田县政府

23

连城县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采矿活动整治

2010.12

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保护水源无关的经营性活动。注销罗坊坪坑石料场采矿权

100

100

连城县环保局

连城县政府

24

长汀童坊镇集镇饮用水源保护与整治

2010.12

建设3座集中供水水厂,关闭饮用水源上游矿山生产企业1家,拆除和搬迁养猪场5家、养鸡场10家、养羊场1家,建设沼气池100口,有关村庄实行“家园清洁”行动

110

110

长汀县环保局

长汀县政府

二、养殖污染整治

44809

44808.55

 

25

梅列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立体种养和推广零排放技术

2010.12

完成禁养区外2家(邱爱民,刘争春)规模化养猪场的污染综合治理

70

70

梅列区农业局

梅列区政府

26

三元区福建省三明市天大农牧有限公司、沙阳顺丰养殖场污染整治

2010.12

建设沼气池,实现零排放

260

260

三元区环保局、三元区农业局

三元区政府

27

永安市红山养殖公司零排放项目

2010.12

实施零排放工程,建设生物发酵舍2000㎡,新建1000m³沼气池,15000㎡氧化塘

120

120

永安市农业局

永安市政府

28

宁化县鸿远佳旺养殖有限公司污染整治

2010.12

养殖废水综合治理

70

70

宁化县畜牧

水产局

宁化县政府

29

泰宁县禁养区外规模化养猪场污染整治

2010.12

完成禁养区外3家规模化养猪场的污染综合治理,实现达标排放

70

70

泰宁县农业局

泰宁县政府

30

沙县闽富种猪有限公司粪便生产有机肥项目

2010.12

建成投产

200

200

闽富种猪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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