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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通告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维护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通告
(粤府〔2010〕5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维护武广客运专线等高速铁路安全运营,确保国家财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人员、任何机动车、非机动车辆和牲畜等进入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域(防护栅栏)以内。

  二、严禁破坏防护栅栏、线路、信号、通信、供电等铁路设备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在高速铁路防护栅栏上开口通行。

  三、严禁在高速铁路线上放置、丢弃障碍物或向高速列车抛掷石块、物品击打列车。

  四、严禁破坏、拆卸、移动高速铁路设备设施和安全标志或捡拾、拆盗、收购铁路器材。

  五、严禁携带高长物体在高速铁路栅栏附近行走,或在线路两侧升放风筝。

  六、严禁攀爬、触碰高速铁路防护网,或在高速铁路防护网栓挂物品,或往高速铁路高压线网、防护网内抛扔杂物。

  七、严禁在高速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违章搭建建筑物。

  八、不得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20米范围内放牧。

  九、上跨下穿高速铁路线路的施工或维修项目必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或中断高速铁路列车正常运行,不得阻碍铁路抢险、救援。

  十一、严禁行人靠近脱落的铁路电力接触网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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