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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保证工作有效顺利进行,成立省交通运输厅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经国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成 员:秦小辉 省交通运输厅运输处处长
  易宗发 省交通运输厅科教处处长
  龙华明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
  王赣军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办公室主任:王赣军(兼)
  办公室副主任:邹章鸣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车辆技术管理处处长
  联系电话:0791-6637783
  三、工作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一)工作目标
  宣传贯彻并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各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和要求,禁止高耗油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二)工作任务
  (1)组织全省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的管理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相关规定。
  (2)开展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受委托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相关核查人员、车辆生产企业、道路运输企业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3)开展全省达标车型核查上报工作,汇总上报《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以下简称《达标车型表》)中经核查不符合达标条件车辆的车辆型号及生产企业。
  (4)对全省承担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车型产品检测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5)建立和完善全省道路运输信息系统有关达标车型核查网络及数据库。
  (三)实施步骤
  (1)广泛宣传(4月12日-4月30日)
  召开新闻媒体发布会和各级运管机构宣贯会议,建立网站宣传专栏,发放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单。
  (2)分级培训(4月19日-5月31日)
  4月19日开始,分级分期组织宣贯《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办法》培训班,省运管局对各设区市运管处(局)分管副处(局)长、维修科长、县级运管机构分管领导、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道路运输企业相关核查人员进行培训。各设区市运管处(局)根据省运管局培训班内容,于5月17日-5月31日根据各地实际,分别组织2-3期县级运管机构、检测站、道路运输企业相关核查人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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