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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宜春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二O一O年五月十六日

宜春市2010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2010年是我市加速赶超发展的关键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任务的收官年。为切实抓好今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力以赴实现节能减排降耗目标,继续推进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市2010年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节能型机关为目标,突出抓好降低水、电、气、油等能耗和节约办公耗材工作重点,完善管理措施,健全考评机制,能耗同比下降5%以上,实现“十一五”期间能源消耗降低22%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总体要求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公共机构要继续以贯彻实施《条例》《办法》为核心,积极探索有效的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以市行政中心为重点,以扩大覆盖面为抓手,进一步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的节能要求,抓好典型示范,扩大宣传教育,全面深入地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切实将节能意识普及到社会各界,将节能目标归责到各级机关,将节能管理深入到基层公共机构,圆满完成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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