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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启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服务中心印章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厅管厅属各单位,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市港航(务)局:
  根据省编委《关于设立省交通厅宣传服务中心的批复》(浙编〔2008〕73号)和厅《关于设立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服务中心的通知》(浙交〔2010〕64号),设立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服务中心。即日起启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宣传服务中心”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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