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局部调整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2002-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莆政土〔2010〕50号)
涵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局部调整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2002-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涵政综〔2010〕3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对220kv厚峰(江口)变电站、涵港大道及配套路网工程的集奎安置区、华侨职业中专扩建及人民街两侧的2幅地块选址上报的涵江区江口镇、三江口镇、白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2.19公顷土地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请按规定抓紧上报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等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