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积极推进物流信息平台的省际共建,扩大平台的应用和影响范围。在16个省(市、区)已签订信息平台共建协议的基础上,向全国推广通用软件和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服务器,提高数据交换质量。
3、扩大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范围,积极推进与浙江、宁波电子口岸、中远集装箱系统、上海外高桥物流平台等信息系统的联网;加快与中国电信集团合作,将3G技术引入物流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物流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制定交通物流数据交换标准,完成小件快运、普通运输业务信息交换规范以及物流公共信息系统交换规范等地方标准编制工作。
(六)加快推进城乡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1、加快推进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按照统筹城乡交通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推动交通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加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物流的规划衔接、政策衔接、基础设施衔接和运营衔接。以交通、邮政的线网合作、站务整合、社会专业物流配送站点铺设为切入点,通过小快运件、特色配送、货运专线等农村物流组织形式,构建符合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村居民消费需求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2、进一步扩大农村物流配送试点范围,继续巩固安吉、瑞安、长兴、海宁等4个省县共建点,新建10个省县共建点。各市要开展1至2个农村物流配送试点工作。
3、加强以农村货运场站为主体的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镇、乡、村的物流场站建设,全省重点建设40个农村货运站(网络站)。
4、适应“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所带动的农村物流配送需要,加快推进小件快运网络向广大农村市场覆盖,在现有96家小件快运企业联盟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农村公交系统、引导具有一定规模的物流企业网点延伸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小件快运网络延伸到全省主要乡镇,基本覆盖全省80%以上的乡镇。
(七)积极发展甩挂运输,提高运输效能和运输转换效率
1、落实发展甩挂运输政策。贯彻落实
交通运输部等五部门《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减少挂车检验次数,不再要求对挂车进行二级维护强制保养和综合性能检测,配合保监会做好挂车交强险标准设定工作,为甩挂运输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做好交通运输部在我省开展的甩挂运输试点工作。规划发展甩挂运输线路,在港口物流园区以及杭甬高速、甬金高速、甬台温高速、杭州湾通道等集装箱运量大的线路先期开展;全省组织5家具备一定资产规模、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信息化水平较高,并有一定数量的牵引车和挂车、场站设施等基础条件的规模化运输企业,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每个市要组织1至2家运输企业开展甩挂运输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