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积极培育交通文化建设典型。根据交通运输部实施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即未来五年内,打造十大交通运输文化品牌,创建一百家交通运输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培树一千名交通运输行业时代楷模)的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培育和挖掘一批具有浙江交通特色和较大行业影响力的交通运输品牌、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和行业典型模范。开展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评选,适时召开交通文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文化建设先进经验。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陶冶思想情操,增强行业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
三、深入开展行业文明创建活动
(一)联合省文明办开展浙江高速公路文明示范服务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强化服务能力,发挥服务区在行业和社会文明中的窗口示范作用,打响浙江高速公路服务区品牌。
(二)继续开展文明公路、文明航道创建工作,全面启动复审机制,对复审合格的,继续保留荣誉称号,对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荣誉称号。
(三)推进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及时总结宣传特色做法和先进经验,引导出租车行业规范管理、守法经营、诚信服务,打造浙江省出租车行业的服务品牌。认真总结文明客运班(航)线和
三星级客运站创建经验,召开文明客运现场会。
(四)开展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交通窗口服务行业和执法部门的综合服务水平。
(五)继续开展“爱国歌曲大家唱”和“歌唱交通”活动,把“歌唱交通”群众性歌咏活动作为热爱交通、奉献交通教育的有效载体,在交通基层长期开展,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围绕办好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大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各类形式的文明交通活动,宣传普及文明礼仪知识,倡导文明执法、文明服务、文明言行,提高交通运输职工文明程度,展示交通运输职工的精神风貌,树立交通运输行业良好形象。
(七)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把创建工作作为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优化服务工作的重要载体,以文明创建促中心工作。
四、推进精神文明长效机制建设
(一)开展“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调研,总结“十一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安排“十二五”时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订《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十二五”时期文明创建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