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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级交通融资偿债基金使用范围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级交通融资偿债基金使用范围的批复
(莆政综〔2010〕47号)
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市级交通融资偿债基金使用范围的请示》(莆市交计财〔2010〕3号)悉。经研究,同意你局上报偿债基金的使用范围,同意市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偿债基金偿还该公司因“二路一桥”项目融资所产生的债务本息,如有结余可用于该公司安排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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