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批复
绍兴市交通局:
《绍兴市交通局关于要求审批绍诸高速公路工程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等六处较大设计变更的请示》(绍市交〔2010〕8号)悉。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由省发改委《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浙发改设计〔2008〕64号)和我厅《关于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浙交复〔2008〕154号)批复建设。工程于2008年开工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地质、地方项目规划实施等原因,发生较大设计变更6项。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设计变更
因上虞枢纽建设,原人民西路需改造为跨线高架桥形式通过枢纽区。原施工图批复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宽度为12米。鉴于上虞枢纽范围外人民西路已按规划宽度16米实施拓宽改造的实际情况,实施过程中上虞市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意见,要求上虞枢纽人民西路高架桥及桥头接线路幅宽度与人民西路整条道路宽度一致,宽度调整到16米。我厅同意对该路段宽度进行变更,变更后高架桥及桥头接线宽度16米,路线、桥梁配跨等保持不变。同时,根据项目业主与上虞市人民政府协议,本项设计变更增加的费用及该路段工程竣工后的管理养护工作由上虞市人民政府承担。
二、K14+068.3~K14+100.3段路基改桥梁设计变更
原施工图设计K14+068.3~K14+100.3段为路基,该段路基在K14+080.9及K14+087.7处分别与两根直径2.0米供水主管相交,原设计采取路堤形式直接在管线上填筑跨越,水管下穿路基,未考虑对被跨的输水管采取工程性保护措施。为确保该处输水管的安全和方便日常的维修与养护,我厅同意对该段路基方案进行变更,即K14+068.3~K14+100.3段路基改为桥梁,桥梁中心桩号K14+084.3,配跨1-20米,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空心板,同时取消原K14+076处1-4.0×4.0盖板通道。
三、昌峰分离立交设计变更
原施工图设计昌锋分离立交跨西昌路及避让路线左侧小舜江南线供水总管,配跨8×35米,桥梁起讫桩号K20+446~K20+735。实施过程中,发现小舜江供水总管已部分侵入桥位,部分紧连桥基,绍兴市水务部门提出要求考虑将供水总管改移的意见。为保证水管安全和避免影响高速公路使用,我厅同意对昌锋分离立交原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变更后方案为:保留昌锋分离立交K20+551~K20+665段 3×35米桥梁;原昌锋分离立交K20+446~K20+551段、 K20+ 665~K20+735段桥梁改为路基,同时增加水管改移长度约45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