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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规划局关于实施居住建筑物日照分析的通知[失效]


  附件:1、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2、日照分析报告书样例

  3、日照分析报告复核意见书(样式)

  4、日照分析报告复核回执

厦门市规划局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日照分析报告标准

  (一)日照分析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方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2.受托方名称、资质证书编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3.日照分析项目情况:
  3.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地点、用地周边情况、委托分析要求及周边电子地形图。
  3.2本基地内拟建建筑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拟建建筑总平面图1:500-1:2000
  基地内拟建建筑:

编 号

使用性质

层数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xx大厦

办公建筑

21

69.0

3.50

……

 

 

 

 



  3.3. 根据本基地拟建主体建筑的阴影覆盖范围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基本情况:编号、使用性质、层数、建筑高度、底标高等(如下表所示);客体范围图1:500-1:2000。
  基地外阴影分析范围内的客体建筑:

编 号

使用性质

层数

建筑高度(米)

受影阴面标高(米)

对其产生遮挡的

建筑编号

Xx住宅

居住建筑

8

25.5

3.50

A1,B2,B3,B4,B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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