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丹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局确定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辽政发〔2006〕2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丹东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丹东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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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丹东妈祖祭典
| 市区、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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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丹东满族柞蚕养殖技艺
| 凤城、宽甸、振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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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孤山泥塑
| 孤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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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丹东剪纸
| 市区、宽甸、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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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丹东农民画
| 东港、宽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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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丹东蓑衣编织技艺
| 宽甸、凤城、东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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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港满族灯官舞
| 龙王庙镇、孤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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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凤城景泰蓝铂晶画
| 凤凰城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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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宽甸根雕
| 宽甸青山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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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宽甸满族子弟书
| 宽甸永甸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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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振安陈季先漫画
| 鸭绿江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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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振安木板烙画
| 汤山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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