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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丹政发〔2010〕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局确定的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2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辽政发〔2006〕2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丹东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丹东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
  丹东市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1

丹东妈祖祭典

市区、东港

2

丹东满族柞蚕养殖技艺

凤城、宽甸、振安

3

孤山泥塑

孤山镇

4

丹东剪纸

市区、宽甸、东港

5

丹东农民画

东港、宽甸

6

丹东蓑衣编织技艺

宽甸、凤城、东港

7

东港满族灯官舞

龙王庙镇、孤山镇

8

凤城景泰蓝铂晶画

凤凰城街道

9

宽甸根雕

宽甸青山沟镇

10

宽甸满族子弟书

宽甸永甸镇

11

振安陈季先漫画

鸭绿江街道

12

振安木板烙画

汤山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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