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巩固提高考核方案》的通知
(陕卫办疾发〔2010〕94号)
各设区市地病办(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
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取得的成果,我厅组织省地病所有关专家制定了《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巩固提高考核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建设,是新时期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地方病防治思路的调整与突破。各设区市卫生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搞好地方病防治示范县经验推广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示范县建设成果的巩固与提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为病区群众健康服务。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巩固提高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方病防治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高地方病防治示范县工作成果,加强对地方病防治示范县考核工作,特制订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长效工作机制。
1、组织管理:按照《
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检查各设区市和县级地方病防治组织管理机构及防治网络是否健全;是否有年度工作计划,并签订目标责任书;是否有督导检查、结果通报或处理措施等。
2、经费投入:按照《陕西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6~2010年)》提出的标准,检查市、县两级人均地方病防治经费是否列入财政预算及落实到位情况。
(二)防治模式。
1、本底清楚:在示范县创建时地方病病情本底调查的基础上,开展病情动态监测或专项调查等情况。
2、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地方病健康教育课和对家庭主妇宣传地方病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等情况。
3、资料更新:防治资料录入微机及实行档案化管理,县、乡、村级防治资料更新等情况。
4、措施落实:各种地方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情况。
具体内容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及现场抽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