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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卫生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盐务管理局等关于开展第十七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的通知


  各地区、各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同做好碘缺乏病日宣传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公众提供知识性信息,多方位强化宣传,营造积极的舆论环境。要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影响、有深度、有重点、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充分拓宽宣传普及面,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碘缺乏病防治工作的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认识碘缺乏病危害,掌握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切实提高居民户合格碘盐食用率。

  四、有关安排

  为配合宣传活动,国家有关部委、省卫生厅编制了宣传口号(见附件),印制了宣传主题海报;省盐务局印制了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和盐业法规政策宣传材料,分发各地在宣传活动中使用。5月15日,省卫生厅和省盐务管理局将组织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省健康教育所、省盐业公司等相关单位,在西安市安排的活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宣传。

  宣传活动结束后,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将活动情况统计表和书面文字总结于5月23日前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第十七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2.第十七届防治碘缺乏病日活动情况统计表(略)

陕西省卫生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盐务管理局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陕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陕西省妇女联合会
陕西省残疾人联合会
陕西省妇儿工委办公室
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第十七届“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口号

  一、科学补碘,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二、全社会共同努力,持续消除碘缺乏病!

  三、消除碘缺乏病,共享健康人生!

  四、科学补碘,造福子孙!

  五、食用加碘盐,预防脑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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