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设6个内设机构:
(一)秘书处。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秘、机要、信息、行政、财务、会务、档案、安全保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侨务政策理论研究和侨务大事记、侨务年鉴、侨务志的编纂工作。
(二)国内处。
贯彻执行侨务工作政策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调研国内侨务工作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涉侨捐赠工作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归侨侨眷身份认定、华侨回川定居事宜、困难归侨侨眷的救济扶贫工作、侨务信访和涉侨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国外处(港澳台处)。
负责调查研究国外侨情,提供国外侨情信息;研究提出我省开展国外侨务工作的建议和发展规划;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服务工作;组织、安排重要涉侨团组出访;承担华侨华人知名人士、重要社团、企业来川接待工作及其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和涉藏侨务工作;联系省内涉侨社团工作。
(四)经济科技处(投诉协调处)。
贯彻执行涉侨经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开展涉侨经济、科技调研,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开展引进华侨华人资金、技术、人才工作;组织我省企事业单位与华侨华人开展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与交流;承担协调涉侨经济等投诉的具体工作,依法保护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联系省内涉侨商会的工作。
(五)文教宣传处。
贯彻执行侨务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海外华侨华人新闻机构、文化团体和华文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宣传及文化交流工作;负责全省侨务系统海外华文教育及其外派华文教师的选派工作;负责我省华裔青少年夏(冬)令营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四川侨报》的编辑发行;承担涉侨新闻发布工作。
(六)人事处。
承担省侨办、省侨联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承办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和省侨联换届、成员变动的有关报批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其办事机构的设置方式,由省侨办党组根据省委规定确定。
四、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及其办事机构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按照中国侨联章程开展工作。其办事机构为省侨联办公室,设在四川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