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强化学习,规范执法,着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要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学习、教育、培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做到适用法律条款和技术标准准确,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填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得当;要严格执行行政处罚程序,规范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做到程序合法、操作规范、流程合规,力争达到无错案、无复议、无诉讼;要认真做好执法工作的统计、分析和总结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促进执法工作计划的全面实施。
(七)加强领导,努力保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要加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各县(市、区)安监局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把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和有奖惩。要严格执法计划的审批备案程序,市安监局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确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的,将及时上报市政府审批。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制定年度执法计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每年2月1日前报市安监局备案。确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的,应当将新计划及调整变更事由自作出决定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安监局报告并备案。同时要加大对执法工作计划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进行检查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附件:1、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委办)综合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2、市安监局负责监督管理及现场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3、市安监局现场专项检查、抽查单位名单
附件1:
市安监局(市政府安委办)综合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一、市直有关部门(22个)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资委) 市教育局
市公安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利局 市质监局
市煤炭局 临汾供电分公司
市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市旅游局
市商务局 市公安消防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