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安监局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临政办发〔2010〕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汾、侯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壶口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市安监局制定的《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24号令)要求,结合2010年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特制定临汾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安监局)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临汾市安监局2010年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公开、公正、效能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及时有效的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民生殷实、环境优美”的新临汾提供安全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级政府安全监管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全省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市安监局负责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发现的违法行为查处率达到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达到100%;行政许可在规定期限的办结率达到100%;监管责任“三落实”(监管部门、分管领导、具体监管人员)率达到100%;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基本原则